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杨军
湖北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根本政治责任,深学细悟、笃行实干,找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护航高质量发展,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全面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积极履行省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责,全面落实《湖北省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清单》,以钉钉子精神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改革。加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创新法治督察评估方式,积极探索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督察,增强法治督察实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编制部门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执法权下放、转移、取消的法制审核协调,做好对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工作。
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果。加强对被纠错案件的研判分析,实现“办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前端规范和源头治理,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协调沟通力度,统筹协调行政资源,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做到“出庭出声”“出声出彩”。
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在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提高法律服务质效和公信力上采取更多务实的举措。持续推进公证减证便民工作,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环境
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完善立法项目遴选论证工作,加大政府立法机关牵头组织起草立法草案的力度,从立法起草环节打破部门利益壁垒,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定位,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乡村全面振兴、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领域立法供给,加快推进《湖北省数据条例》等立法项目进程,确保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改革发展稳定亟需、人民群众急盼的立法项目优质高效按时完成。
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大对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办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充分运用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强化追责问责。
优化律师进企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开展“律师进企业,服务促发展”行动,通过法律讲座、风险防控、企业法律服务产品研发等方式,送政策法律、送法治体检、送特色调解,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解决法律纠纷、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强化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统筹推进“五项工作”。统筹推进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努力实现惩罚改造好、教育矫正好、回归融入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三好一减”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和帮扶帮教。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开展监狱系统集中整治、“捎买带”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提高教育矫治和管控质效,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市县“一站式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建设,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在法治轨道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财产继承、房屋土地、欠资欠薪等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司法所承担着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必须立足固本强基,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采取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多种方式,配备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多措并举做强司法所。
四、坚持法治为民,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持续打造“荆楚普法云课堂”直播普法品牌,部署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试点,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深入推进民生实事办理。深入开展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呼叫中心提档升级,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促发展、惠民生。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开展助力农民工、护苗行动、助残护残行动等“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让法治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
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全省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依法打击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不良行为,重点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违规经营提供便利等问题,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法治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