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白:法援惠民生 暖心如沐阳

来源:广西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7-19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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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博白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40件,总受援人数46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57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困难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博白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上门了解当事人情况。

法律援助带来及时雨

  80多岁的周某长年独自生活,生活环境很差,家里没通自来水,只能从老井打水来喝,为了家里的牛不被偷,竟然长期与牛同居一室。

  “看到这样的情况,我们感到很心酸。纵然周某在与子女的相处中有不当的地方,但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赡养老人有悖公序良俗。”随后,博白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援中心)启动绿色通道,指派律师张乃文上门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

  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周某与3个儿子关系十分紧张。儿子们成年后,便将母亲接到南宁生活,独留周某在博白老家。刚开始儿子们还定期给生活费,后来因为建房用地等原因,父子间矛盾彻底恶化,甚至对簿公堂。此后,儿子们便对他不闻不问。无依无靠的周某生活越来越困难,他不得不求助法律援助。

  如何帮助周某实现老有所养,又避免父子对簿公堂,撕裂亲情?张乃文律师首先耐心地对周某的3个儿子做劝解工作,释法说理,建议私下和解。无奈父子之间积怨已深,儿子们表示无法对父亲过往的所做所为谅解。2022年1月7日,张乃文律师代周某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的儿子们每人每月向周某支付赡养费500元。

  法院立案后,法援中心和张乃文律师又多次与法院沟通、协商,将庭审现场就近安排在大垌司法所开庭审理。2022年4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周某的3个儿子自2022年1月起每人每月向周某支付赡养费500元。

为单亲妈妈维权解困

  3月的一天,衣着简朴、身材消瘦的单亲妈妈黄某来到博白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诉说她的辛酸。

  因夫妻感情不和,黄某与宋某于2020年协议离婚。根据当时的离婚协议约定:3个小孩由黄某抚养,一切费用由宋某负责。起初,宋某尚能按约定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但自2021年起便不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们日常生活开支、教育等各项费用都在逐年增多,而黄某每月工资仅1600元,应付这些费用简直杯水车薪。

  心急如焚的黄某想到了法律援助,她要为3个孩子追索抚养费,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负责承办该案的是广西峰涛律师事务所的谭云峰律师。谭云峰律师经过多方调查取证,代黄某向博白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该案判决时依法采纳了谭云峰律师的意见,黄某最终为3个孩子追索到了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

  “我从来没打过官司,也没有多余的钱打官司。在我孤苦无助的时候,是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给了我温暖和依靠。”黄某对记者说。

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我们从早做到晚,加班加点3个多月,几乎拼了老命,到最后却分文未拿到……”2021年7月的一天,贺某等4名情绪激动的湖南籍民工来到法援中心大厅反映情况。

  这是一起农民工、建设单位以及劳务公司三方之间的劳务纠纷。广西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将博白境内的某风电场二期项目工程风机安装工程转包给四川省广安某输变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输变电公司)。输变电公司先后招聘包含贺某等4人在内的29名农民工负责具体施工。4人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程完工后,输变电公司以新能源公司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工人薪资。为讨要工资,贺某等4人身心疲惫,来到法援中心求助。当天,法援中心为贺某等人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指派张九尚律师作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张九尚律师接受指派后,着手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材料,代贺某等4人向博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起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裁决。仲裁委作出裁决:由输变电公司一次性支付贺某等4人工资共计151811元。但输变电公司不服仲裁,于2021年10月20日向博白县法院提起诉讼。法援中心再次指派张九尚律师作为贺某等4人的诉讼代理人。

  博白县法院最终作出“输变电公司应支付贺某等4人劳动报酬共计142571元;新能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应在未结清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贺某等4人劳动报酬的责任”的判决。

  据统计,2021年以来,法援中心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08件,受援农民工超过130人,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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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