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法律援助市域通办 切实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获得感

来源: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8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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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是指在晋城市范围内,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查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群众可向市域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快速高效 市域通办真给力

  “我干活时受伤了,要不到赔偿,我可以在这里申请法律援助吗?”2024年6月11日,50多岁的中年妇女李某来到了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可以,我市今年开展了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试点工作,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全市任何一家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你的法律援助申请。”2024年,这样的回答在晋城市“12348”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发生。

  李某自2019年7月在市区某购物广场从事保洁工作,入职时已经50周岁。2023年2月7日9时,李某在某购物广场西门人字梯上打扫卫生时,从高处摔落受伤,医院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隐匿性骨折、左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左膝周围软组织损伤。2023年12月26日,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伤。2024年5月9日,晋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李某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伤残十级。接到李某申请后,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市域通办要求,适用农民工工伤赔偿简化程序,第一时间指派山西中贝律师事务所郭文娟、刘姣姣为其代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某购物广场始终认为其与李某不构成劳动关系,李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援助律师通过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详细计算赔偿数额,提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应当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意见。2024年7月17日,在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某购物广场于2024年7月18日前一次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53000元。

  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首问首办负责制,快速受理、快速指派,援助律师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帮助农民工获得赔偿,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

贴近群众 市域通办解民忧

  “苏律师,我的孩子生病了,孩子的父亲和我离婚了,一直不支付抚养费,你能帮我的孩子要抚养费吗?”山西涛瑞律师事务所苏晋平收到了一个求助电话。

  “可以,咱们晋城市实行了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共享,我可以为你代理,你也可以向我市任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这样的回答,在晋城市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中也时常发生。

  2024年3月19日,张某来到了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张某是泽州县犁川镇村民,2013年通过判决与前夫刘某离婚,判决刘某一次性支付儿子27015元抚养费,但刘某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对儿子也是不闻不问。2018年,张某儿子患脊柱侧凸,大量的治疗费开支已经影响到母子二人的生活。无奈之下,张某与儿子商量向其父亲要求支付抚养费和治疗费。

  苏晋平律师是犁川镇村居法律顾问,经常到各村开展普法宣传,张某便联系到苏律师进行了咨询。按照市域通办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受理了张某的申请,并适用未成年人抚养纠纷简化程序,及时指派山西涛瑞律师事务所苏晋平、秦菁为其代理。援助律师认真收集整理证据、拟好诉状,代其向泽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泽州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庭审中,援助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其代理意见得到了法庭充分认可。2024年7月12日,泽州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刘某承担其儿子因确诊脊柱侧凸而产生的医疗费、新增抚养费、后续治疗费35000元,并于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付清。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公布了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有关事项通告,实行了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共享,法律服务人员结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宣传活动,了解基层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符合条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自主选择援助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受理指派,让基层群众享受到了“家门口”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援到底 市域通办见实效

  “我们的案子一审赢了,现在公司上诉到了市中院,我们还想让原来的律师帮助我们打官司,可以吗?”2024年9月,一群农民工在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问询。

  “可以,今年我市实行市域通办,二审可以继续在高平市中心申请,我们也可以为你们指派原来的律师办理。”这样的回答,成为晋城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常态。

  这群农民工共有18人,2022年、2023年被某公司安排在某煤矿井下工作,约定日工资260元—600元不等,按照出勤天数由某公司发放。2024年4月3日,这18名农民工被通知停工休息,具体复工时间待定。该公司欠其2024年2月、3月、4月的工资未结算。2024年5月6日,18名农民工到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的代理下,高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作出裁决,由某公司支付18名农民工工资及补偿共计12万余元。某公司不服仲裁委裁决,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于是18名农民工再次来到了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考虑案件的特殊性,立即指派原来的援助律师为其代理二审。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援助律师依据事实法律,对公司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进行了反驳,法官全部采纳了其代理意见。2024年9月29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决书,依法驳回了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

  对受援人援助到底,是市域通办的又一亮点,特别是群体性案件,可以有效地避免受援群众来回奔波,避免援助律师重复工作,降低维权成本,又充分尊重受援人意愿,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让受援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

  2024年截至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市域通办”案件119件,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收到来自受援群众真心实意的感谢,切实增强了困难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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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