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路途遥远 但我希望亲自把这份心意送到

来源:广州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3-10-12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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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一名群众向正在忙碌值班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李燕芳和法律援助律师孙连平递上一封感谢信,并送上牌匾和锦旗。

  “我真的很感谢海珠区司法局、孙律师,虽然从外地来一趟路途遥远,但是我希望能亲自把这份心意送到。”

  陈女士在2015年至2023年入职某教育机构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工资被长期拖欠。但因对法律规定和仲裁程序不够熟悉,她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申请仲裁诉求填写错误、教育机构不辞退也不留用更拒绝协商解决,同时陈女士还身处哺乳期,这一连串的纠纷让她身心俱疲。

  在偶然的机会下,陈女士了解到法律援助,于是2023年3月尝试向海珠区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接到申请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李燕芳不但依法给予法律援助服务,还耐心安抚陈女士的心情。海珠区司法局仔细引导陈女士办理申请手续,并在1个工作日内迅速完成审批、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工作。

  法律援助律师孙连平在接到指派后,马上联系并约见了陈女士。陈女士认为,自2015年2月入职以来,某教育机构没有按照每月标准发工资,长期克扣,另外也没有支付加班费。但孙律师分析后发现,陈女士现有的材料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较难实现仲裁请求。为了更好维护受援人权益,孙律师与陈女士多次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商定不再变更原仲裁请求内容,而是选择在庭前调解、庭审时争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一定补偿金。

  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李燕芳与孙连平律师多次会同陈女士与教育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在部分内容上达成一致意见。5月10日上午,仲裁庭审后,孙律师顾不上吃午饭,马上再次代表劳动者与教育机构反复沟通,从法律和实际用工两个角度出发进行释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教育机构一次性支付陈女士4.8万元补偿金。达成调解不足一周,教育机构向陈女士支付全部的补偿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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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