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援助暖人心

来源:江门司法 发布时间:2021-04-0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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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东省江门市法律援助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丰富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质量,聚焦特定群体法律需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一是提供“当天办”、全域通办服务。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供一次性完成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在江门市内受到侵害的,可以就近向市及各区(市)共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按《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由接收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审批或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相关受理材料,实现全域通办,打破异地办理的限制。

  二是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值班制度。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值班岗位,在工作日接受群众法律、公证、司法鉴定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开通涉军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江门市司法局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召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法律援助如何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百分之百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尽快办理服务,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的工作措施。

  四是实行应援尽援。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审批申请并指派办理。

  五是开通司法鉴定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司法鉴定费。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减免司法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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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