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荔浦:法援中心与司法所联动守护群众权益

来源:法治荔浦 发布时间:2025-04-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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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你们帮我们全家渡过难关!”

  2025年4月7日,胡大嫂手持“法律援助伸援手 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专程来到荔浦市法律援助中心与花篢司法所致谢。这面锦旗背后,是基层司法行政系统践行“法治为民”初心的生动写照。

  2024年3月,在福建务工的胡大哥高空坠落致重伤,虽经半年治疗仍遗留认知障碍,意识半清醒半不清醒。在主张工伤赔偿的路途中,首先必须面对的就是胡大哥目前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以及监护人确认等法律程序。这个育有两名在校学生的低保救助家庭陷入巨大困境:既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又面临复杂法律程序的双重压力。

  花篢司法所通过“网格化排查”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援助机制:组建专项工作组上门服务,2小时内完成案情梳理;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建立“司法所+法援中心+鉴定机构+法院”协同机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将申请材料及调查情况向桂林市司法局报告请求协助,完成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

  在完成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后,荔浦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指派律师为胡大哥认定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提供援助。律师积极与主办法官沟通,该案从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到案件审结仅用了10天时间。

  荔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友兴表示:“我们将持续深化‘应援尽援’服务承诺,让法治温度真正可感可触。”目前,荔浦市已构建覆盖全市13个乡镇的“半小时法律援助圈”,2024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相关知识

  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是涉及公民重大权益的法律程序,尤其在监护权确认、财产处置等案件中至关重要。然而,部分家庭因经济困难难以承担鉴定费用,导致维权受阻。

  为此,荔浦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援助暂行办法》《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低保户、残疾人、特困家庭等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全额或部分减免鉴定费用,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维得了权益”。

  申请条件:享受民政低保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或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或市法律援助中心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