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让法治之花怒放雪域高原

来源:海报新闻 发布时间:2024-11-2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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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踏上支援西部法律援助事业征程的刘军

海报新闻记者 杨振勇 通讯员 刘伟光 青海门源报道

  在前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途中,总会经过一大片油菜地。田地里盛开的油菜花明亮灿烂,盛满了春的希望。刘军独爱这怒放的油菜花,一团团一簇簇,迎风挺立在雪域高原脚下。这一朵朵油菜花,就如同工作在边疆的法律援助律师群体,他们无需赞美,无意争春,却用怒放的生命驱散了严寒,谱写了一曲新时代法治工作的赞歌。

为了办案,刘军开着从山东老家开过去的私家车,跑遍了门源回族自治县的山川河流

三赴边疆,拳拳之心抒写为民情怀

  刘军是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2023年9月,他入选“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被派往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这是他第三次阔别家乡,踏上支援祖国西部法律援助事业的征程。在此之前,他曾于2010年、2017年分别前往云南省石屏县、西藏自治区丁青县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刘军在零下二十几摄氏度的严寒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道有夷险,履之者知。门源回族自治县地处祁连山系东段,地形复杂,高低悬殊,最高的冷龙岭岗什卡峰海拔5254.5米,最低的珠固寺沟口海拔2388米,是名副其实的雪域高原。2023年9月,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开始执行“刑事辩护全覆盖”,但当地律师事务所数量少、规模小,律师资源不足。抵达门源的第一天,来不及适应陌生的环境和高原的气候,刘军就投入到工作中。

每一起案件,每一本卷宗,都是刘军人生的一块拼图

  “法律援助的意义,在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让更多遇到困难的群众沐浴到法治的阳光,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次志愿服务期间,刘军始终不忘法律援助的初心和使命,不畏艰苦,翻山越岭,俯身基层,用专业知识和一颗热忱的心服务边疆群众,为受援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

刘军在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刚柔并济,倾心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如果说公诉和刑检是一杆枪,能够穿透案件表象,直击犯罪,那么法律援助更像是一面盾,需要用教育感化和人文关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他们的未来。

  在刘军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令他意难平的大都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刚过16岁生日1个月的张某涉嫌一起入室盗窃案,被盗物品为价值6800元的酸辣粉、酸奶、香烟等生活物品。作为辩护律师,刘军提出,张某系单亲家庭孩子,母亲在其两岁时就已离世,父亲和奶奶身体不好经常住院,家庭经济条件很差,监护人不到位且案发后张某已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并承诺改正,最终检察机关根据律师意见、张某年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综合判定不予起诉。事后,张某与其家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向刘军当面致谢,表示一定会学法、守法,努力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刘军在办公室经常会就案件的一些棘手情况与同事展开讨论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也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在开展法律援助过程中,刘军办理过多起涉及未成年犯罪的刑事案件,他始终认为,对他们的法律援助,应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以法为先、以爱为旨、以治为本,用心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驱散阴霾,点燃希望,引导他们走好未来人生路。

田间地头也成了刘军了解案情的场所

勇担使命,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多播撒一粒法治的种子,就多一份安宁与和谐。一年的法律援助服务时间里,刘军认真履行援助律师职责,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民排忧解难,共接待法律咨询6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余份,办理结案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以实际行动助推门源回族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

走家入户了解案情是常有的事

  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效的同时,刘军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深入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普法讲座,走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在广袤的雪域高原上播撒下法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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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