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持续推进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0-10-10 14:28
分享到 打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周斌

浙江省永康市创新开设“法律援助夜市”,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前往农村集市摆摊设点,宣讲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援助知识;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启动法律援助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行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快车道”办理机制,志愿律师分别负责若干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常年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组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队,开通法律援助中心抖音直播间,每周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网络直播活动,宣传讲解各类法律知识,互动效果良好……

近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召开“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阶段性视频推进会,会上交流探讨的一系列创新举措,让《法治日报》记者眼前一亮。

司法部今年5月在全国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创新举措提质增效,为困难群众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品牌活动推进效果可圈可点。

保障复工复产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给企业经营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更好地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北京市组织开展走访复工困难企业活动,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走访困难企业951家,全力为因疫情导致停产、破产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租赁纠纷、劳动争议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黑龙江省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和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房屋租赁事项的,通过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直接确认申请人经济状况,免予申请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山西省建立法律援助快速反应机制,对于涉疫企业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疫情防控引发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困难职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上海市引导群众“预约办”“网上办”“掌上办”,对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引导受援人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降低受援群众诉讼成本,更好地助力复工复产。

湖北省在“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在产业园区的有效覆盖,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事项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前,全省已为5098名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97件,妥善处理“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问题反映事项42件。

助力脱贫攻坚

“吉林省依托在15个贫困县设立的脱贫攻坚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在1489个贫困村设立的脱贫攻坚法律援助联络点,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工作。”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洪岩介绍说,“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脱贫攻坚法律援助案件161件,为贫困人口提供法律咨询870人次,为贫困人口挽回经济损失49万余元。”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纷纷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有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安徽省将组织实施贫困户“法律体检”和法律援助脱贫攻坚列入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一对一的法律帮扶,为贫困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辽宁省将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人口作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重点,实现了与扶贫部门之间的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县(区)、乡(镇)、村(屯)贫困户的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吉林省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贫困户“法律体检”专项活动,走访贫困户;海南省推行法律援助“绿卡”制度,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河南省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长效机制,固始县每周五定为法律援助下乡日,选取一个乡村开展法治扶贫活动。

据江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邓京平介绍,江西省对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全省共梳理出精准扶贫对象13722户40951人,汇总精准扶贫对象法律需求8436项,安排法律帮扶人员7251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湖南省重点开展‘援进乡村’专项活动,各地至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需求调研、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活动。”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陈少杰说,截至今年9月20日,全省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万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

实现应援优援

陈少杰还谈到,湖南省司法厅今年选派13名“法润三湘”志愿律师到保靖县、新晃县等11个律师资源短缺县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今年5至8月期间,志愿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件,接待群众1132人次。

在推进品牌活动过程中,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深度挖潜,不断创新举措,努力实现应援优援,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了新的提升。

广东省采取省统筹补贴费用方式,组织汕头、韶关、惠州、湛江、揭阳、云浮等6个欠发达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缓解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力量不足问题。

浙江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资源统筹调配,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全省各地区的案件承办人员名单库中进行指派,有效解决地区间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使律师数量不足的山区、海岛等地区也能保证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力量。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芦学林介绍说,江苏省激发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全省6家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法律援助,形成对政府法律援助的有效补充。

记者注意到,在法律援助力量不断得到充实的同时,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水平也有了新的提升。

针对疫情特殊情况,上海市各区纷纷推行法律援助线上服务模式,有的实行线上受理申请,有的采用网络值班等方式开展会见、参与庭审。其中,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周接待与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的基础上,探索推出法律援助“云”受理,为行动不便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被困的申请人打通受理通道,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核实申请人身份、了解诉讼意愿与诉求,全程录音录像,实现法律援助“云受理”。

山东省依托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积极打造“温情法援”服务品牌,东营市提供“4G上门服务”,利用网络视频通话指导不便现场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办理手续,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天津市建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事项的转办试行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现热线咨询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直接导入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办理;河北省积极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上门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品牌活动,努力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贡献应有的法援力量。”一些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这样说。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