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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2024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殷某某等29名农户送来的三面锦旗,送来锦旗的群众满含深情地表示,“这场官司打的真是不容易,如果没有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及时相助,真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赔偿!”
2023年,殷某某等29名农户分别在勃利县某农资商店购买包装为佳木斯市某种业公司生产的“富尔稻8”水稻种子进行播种。其后,发现购买的种子出现不结穗问题。经鉴定所购买的种子系假种子,造成29名农户的2069余亩水稻濒临绝产,损失金额高达400余万元。眼见一年的收成马上成为泡影,29名农户急的手足无措。
得知上述情况后,勃利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黑龙江大通律师事务所赵瑞凤、崔佩艳两位律师为殷某某等29户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并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沟通为律师收集相关证据提供便利;同时,与县法院及时进行沟通诉前保全及立案问题,法律援助律师及时跟进,积极配合完成诉前保全、立案及案件审理。勃利县法院对佳木斯市某种业公司300余万元给予冻结,为案件审理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一审、二审胜诉后,法律援助律师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29户受损农户赔偿款已经全部赔付到位,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