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1-1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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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开展的“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聚焦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服务需求,贯穿全年开展9个专项活动,努力打造让受援人满意的惠民服务品牌。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万件,为近3万名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500余万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6万人次。

“法援惠民生·情暖农民工”专项维权行动

  为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情暖农民工”专项维权行动。全省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96件;为638名农民工讨薪或避免经济损失1359.29万元;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5549人次;开展普法宣传243次,发放宣传资料46270册。

  畅通维权通道: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线上+线下”互联互通服务方式,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模式,即: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简化程序、快受、快指、快办结,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

  强化服务质量: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标准,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检查,严格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农民工受援人和社会监督,切实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惠民生·为妇女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

  以“三八”国际妇女节为时间节点,联合省妇联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妇女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通过扩大援助覆盖面,简化工作程序,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等多种举措,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全省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31件,为250名妇女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提供公证减免费用166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67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85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6万余份。

  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妇联和法律援助机构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2023年3月8日,在黑龙江省交通广播推出“法律服务伴你行”节目,法律服务人员连线解答听众的法律咨询。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有特殊困难以及因特定事项主张权利的妇女提出的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提供免费代书服务。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指派妇女维权经验丰富的律师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解答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咨询。贯彻落实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和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两项制度,推动法律援助申请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

  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和鉴定服务:开展“公证进社区”“司法鉴定进社区”活动,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减免公证和司法鉴定费用。

“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

  以全国助残日为时间节点,联合省残联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残疾人法律需求为导向,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为残疾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共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8件,为155名残疾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10万元。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事项之外,残疾人请求其他损害赔偿,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执业三年以上富有经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

  完善服务机制: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开展宣传活动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提供个性化服务:发挥具有专业技能志愿者的作用,为需要诉讼法律援助服务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推行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一对一”综合包户服务模式,鼓励律师、法律服务者志愿者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按需提供咨询、调解、代书、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未成年人办实事”专项活动

  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时间节点,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未成年人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心理咨询等专业化、多元化服务。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3件,为207名未成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21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3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4万余份。

  持续降槛扩面: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诉讼前指派律师提前介入调查取证等非诉讼措施,保证未成年人获得及时的法律帮助。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参与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法为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法律保护。

  优化便民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联动,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省司法厅组织法律服务团到哈尔滨孙进高级技工学校开展法律援助专场活动,为在校的500余名学生及教职员工定制了专属“法治+心理”套餐服务。

  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开展帮扶关爱未成年人活动,饶河县司法局为四排赫哲族乡中心小学12名生活困难留守儿童寻求资助,争取到北京金石慈善基金会捐资助学基金每年36000元,持续资助12名留守儿童到高中毕业。

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

  从省内高校法学专业中招募应届本科毕业生担任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自2019年项目启动以来,累计招募志愿者108人,在9个市(地)、36个偏远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志愿服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00余件,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2万余次,起草法律文书2200余份。积极与团省委协商,将法律援助项目纳入全省服务基层行动计划予以保障。指导各市(地)司法局全力做好志愿服务项目岗位申报工作,科学制定岗位需求计划,为志愿者搭建锻炼成长的平台。2023年,与省内高校法学院广泛建立沟通对接机制,通过视频宣讲、发布招募令等方式,引导大学生踊跃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共从7所大学招募39名法学专业本科大学生志愿者,派遣至9个市(地)19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基层群众提供志愿服务。与团省委共同召开2023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启动会暨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培训班,欢送26名服务期满志愿者,对39名新招募志愿者培训。

“法律援助惠民生·为军人军属办实事”专项活动

  以“八一”建军节为时间节点,联合省军区、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军人军属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紧盯部队官兵普遍关切,将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送到官兵身边,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15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促进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

  打造“一体化”服务网络:指导各地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与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成上下联动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就近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讲、代拟法律文书、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

  推行“便捷化”服务模式:全省139家法律援助机构均开通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符合条件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置军人军属专席,安排擅长办理军人军属维权案件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注重打好“维权+普法”组合拳,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进边防、进班排、进哨位、进帐篷,将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送到军人军属身边。武警哈尔滨支队抗洪抢险归队后,省司法厅第一时间组建法律服务团,将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教育套餐送到官兵身边,现场为千余名官兵解答法律困惑。

“法律援助惠民生·为退役军人办实事”专项活动

  以士兵退伍季为时间节点,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退役军人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服务模式,推动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办案标准化。办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44件,解答法律咨询4600余人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促进了军民融合,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延伸服务触角: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3个,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3510个,全方位打造面向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创新供给模式: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便民模式,实现“手机掌上服务、语音连线服务、在线申请服务、现场零距离服务、全省通办服务”。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配发“退役军人优先”指示牌,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退役军人解疑释惑、提供法律服务。实行信息共享查询和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推行法律援助受理“全省通办”,切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事更便捷”。

  提升服务质效:选派对退役军人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方面遇到的矛盾纠纷。加强指导监督,开展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卷宗评查和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督促法律援助人员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法律援助惠民生·为老年人办实事”专项活动

  以重阳节为时间节点,联合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老年人办实事”专项活动的通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2件,为285名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430余万元;举办主题宣传活动194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59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4万份。

  组织开展涉老权益保护宣传: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力量,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场所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2023年10月19日,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老年人办实事”专项活动走进什河丽景敬老社区专场,设置“法律惠老大集”,精心遴选法律援助人员、公证员、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倾听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宣传惠老助老优待政策,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免费代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将法律服务“套餐”送到老年人身边。

  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加强与老龄委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黑龙江法律服务网,为老年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援助窗口、工作站点及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维权行动

  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维权行动的通知》,聚焦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通过多项举措,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省市县联动推进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广泛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加强源头预防:抓住春节后外出务工时机,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向农民工推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发放便民联系卡,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优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提升服务质效:畅通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主动走访用工企业,提示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下一步,黑龙江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做好法律援助惠民各项工作,持续打造法律援助特色惠民服务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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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