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简政放权“减法”换市场活力“加法”

广东司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3-06-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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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不久前,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去年广东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600万户,其中企业超过700万户,实现了逆势增长。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经营主体迎来快速增长,全省市场主体数、企业数、外商投资企业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

  “放管服”改革是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实践中,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助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协助省政府及省直部门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调整实施工作。

  放权“松绑”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今年4月1日起,广东159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其中广东省司法厅委托下放的行政职权数量最多,共计41项。职权委托下放后,将赋予横琴合作区更大发展改革自主权,有助于进一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吸引澳资、澳企、澳人到横琴集聚发展和就业生活。

  “向社会放权、为市场主体松绑,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是‘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的主要任务。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的‘减法’必须做好。”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该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助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协助省政府及省直部门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调整实施工作,对调整实施行政职权事项的审核超400项,持续推动赋予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地更多改革自主权。

  基层行政执法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2020年,广东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发布《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就相关领域的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事宜进行依法授权。在改革实践中,下放至乡镇(街道)的执法职权并不是“一放了之”,广东省司法厅推动各地评估下放县级执法权限实施情况并适时作出调整,深入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指导。

  广州市印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规范指引,以清单形式梳理每项行政处罚事项对应的自由裁量权规则、裁量情节、裁量标准等,为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了详细依据。自区级行政职权下放以来,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完成执法人员“1+2+2+N”配备,涵盖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职能线条,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线人员抓执法”。

  “数字监管”促进规范高效执法

  “为更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广东省司法厅持续深化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持续优化平台数据分析、案卷评查等功能,全面推行移动办案,以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100余家单位、超10万名执法人员上线应用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约50万宗,乡镇(街道)上线应用实现全覆盖。2022年度,镇街一级应用平台累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1万余宗。

  依托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广东打造全省统一数字化法律法规库,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接,为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等行政职权的法律依据提供数字化、结构化、精细化的法制保障,确保权责法定、依法行政。

  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广东省司法厅还从打通“平台壁垒”“数据壁垒”上发力,加快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发布《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地方标准,率先统一归集“信用广东”“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数据,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全面共享。

  行政执法既要惩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也要通过柔性执法传递法治的温度。广东省司法厅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托“粤执法”和“粤商通”率先打造“政民互动”式非现场执法系统,全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非现场执法系统在全省已全面上线,累计产生云巡查任务1.5万余宗,完成云巡查9668次。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还推动全省各地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推行“轻微免罚”“无过不罚”“首违不罚”,营造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为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合法有效,广东省司法厅严守许可清单编制合法性审核关口,协助完成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逐项审核许可事项超700项、研提意见300余条,确保许可事项依法有据、权责清晰。

  优化电子政务推动“无证利民”

  优化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与质量、提供更加公平方便的服务,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要求,广东省司法厅组织清理本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220项,取消率达97%。广东各地注重从源头根治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让“群众跑”变成“部门跑”“数据跑”,变“向群众索要证明”为“部门间核验信息”。

  “群众不用跑,意味着政府更要积极作为。”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33项,涵盖公安、民政、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五个领域;在全国率先出台一系列涉及证明事项设定审核、投诉处理以及落实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性文件。

  在广州市南沙区,《全面打造“无证明自贸区”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查询、部门核验、告知承诺四种方式分类改革,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减免26个部门的363项证明事项,逐步实现由“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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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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